Seth Godin:招人爱(与讨人嫌)
2009/01/20原文链接:Love (and annoying)
作者:Seth Godin
译者:Est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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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是制造人们喜爱的产品。如果人们喜欢,他们就能原谅诸多问题。他们会谈论,会宣传,会回头再买,对价格也不太敏感,还会带来朋友。他们与你一起让产品做得更好。
如果你做不到招人喜欢,那么你或许可以让自己的服务或产品不那么讨人嫌。
我理解“招人爱”和“讨人嫌”并非光谱的两极,不过在此情况中,我想可以认为这两者是两个极端。
聪明的苹果市场营销人员努力制造大家喜欢的产品。聪明的美国航空公司市场营销人员应该努力打造一个不令人讨厌的航空公司。
曾几何时,Firefox是备受欢迎的产品。与其他替代品相比,它可谓神奇。你可以推广它,改善它。
几年前了,Firefox面临抉择。或者继续让产品更与众不同,更可爱(吸引小众,但大家对该产品更有热情),或者让产品不那么糟糕就可以了(然后让更多人有机会接触该产品)。现在,人们喜欢(但不喜爱)Firefox,他们继续使用它,思想传播开了,但是很慢。目标可是Firefox自己的人所选择的:继续让它不讨厌。对于热衷者而言,那是相当令人失望,可这是种策略。
另一个例子:我用iCal来安排自己的日程。它把新约会默认为上午9点,如果约会不是上午9点,我必须得手动修改。问题是:如果约会是下午4点,我将9改为4,iCal就将闹钟设置为凌晨4点。嗨,等等,我从来没有在凌晨4点进行约会。难道iCal不知道这个吗?那干嘛这么讨厌!像iCal现在这样,甚至就算略有改善,也根本没人喜欢它,那么工程师为什么不花时间让产品不那么糟糕呢?
iCal可以做点什么让产品受欢迎呢?让大家真正喜欢?显然,那需要大力气。那么可以做什么让它不讨厌呢?100件小事情,很容易的。
举个例子:Momofuku是纽约一家颇受欢迎的餐馆。人们喜欢它是因为(而非尽管)他们如何讨厌。他们古板到令人厌烦。座椅也不特别舒服,服务生也不特别棒。想在旗舰店定位简直不可能。可这份稀奇古怪正是生意的一部分。当你带朋友去时,有个话题可以谈论……
如果他们所做的就是想办法不讨厌,对于热爱它的人而言,餐馆不是变好了,而是变糟了。不幸的是,他们到底流行起来了,忘记了自己的可爱之处,越界了。讨厌的部分真得很讨厌,可他们忘记了想些招人喜欢的新方法。我放弃了。餐馆变了,现在我讨厌它。它不再受欢迎,甚至遭人厌恶。而顾客都像我这样敏感善变。
想想你所做的普通事情,你去的那些普通地方。它们是否可以不那么讨厌?如果市场营销人员花时间和金钱剔除讨厌的因素,会怎样?我不是说让他们花大代价让大家喜欢,可能大家无论如何也喜欢不起来。我不会喜欢干洗店或邮局,但要是它们不那么讨厌,我会多花钱,会去得更频繁。正视这个问题吧,你用Fedex,是因为它不像邮局那么讨厌,而不是因为你热爱它。
我想这里有个分歧。你不是努力让大家喜欢,而结果却只是不讨厌而已。你要么这样,要么那样。有些我喜欢的产品和服务本身很糟糕,但那没问题,因为那是喜欢的一部分。也有完全不讨厌的产品和服务,可我却不喜欢。那也没问题。我就是喜欢。
在你办公室门上贴个标签,或者给团队发个备忘。上面要么写着,“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需要让我们的产品不那么讨厌”或者“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应该独一无二,引人入胜,让大家爱上我们。那并非易事,也正如此,才值得一拼。”你无法二者兼得。只能选择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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