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y Heinrichs | A Happy Boy - Lizunlong

Jay Heinrichs:如何教孩子辩论

2009/06/18

原文链接:How to Teach a Child to Argue
作者:Jay Heinrichs
译者:Est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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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任何有理智的家长竟然教孩子犟嘴?因为,这位父亲发现,它其实可以增加家庭和谐。

(首次发表于迪斯尼Wondertime杂志。本文被提名为2007全国杂志奖。)

没有乖宝宝的家长会发现以下场景非常眼熟:我正在银行大堂取钱,我5岁的女儿开始发脾气,尖叫着在地上滚来滚去,而几位上了年纪的女士厌恶地旁观。(显然,他们的孩子都很乖。)我失望地看了多萝西一眼,然后说,“那样做没用,宝贝。那不值得同情。”

她眨巴着眼睛,然后自己从地上爬了起来,撅着小嘴,不过到底安静了。

“你跟她说了什么?”其中一位妇女问道。

我解释说,“不值得同情”是修辞学术语,所谓修辞学就是古老的辩论艺术。在某个下雨天,我邂逅了这个话题,然后就一发不可收拾地走火入魔。因此,多萝西几乎从出生之日起就知道好的劝说者不仅仅表达自己的感情;她要操纵她的听众。换言之,就是我啦。

在我历年来的指导下,多萝西和她弟弟乔治开始非常具有说服性,甚至到了令人震惊的地步。“好吧,随便那是什么,”这位女士说,“的确管用。”当然了。我可是花了很大功夫才让我的孩子能言善辩。绝对如此。

为什么家长们想要这样呢?因为劝说非常强大有力。修辞学源自古希腊的诉讼,当时不善于劝说的公民可能会失去自己的房子——或生命。直至1800年代初期,它都是教育的顶梁柱,教社会精英如何辩论,如何做出公共决策,如何达到共识。这或许解释了为什么国父们从13个争论不休的殖民地中塑造了一个国家。

让我们正视它:我们的文化已经失去了提供有用的不同意见的能力。大多数美国人似乎避免争论。但这在办公室里产生了消极侵略和集体思考,红州蓝州及家庭也无能力讨论诸如看什么电视这样简单的事情。修辞学不是将孩子变为犟嘴的人;而是让他们思考其他观点。

长久以来,我一直将辩论等同于战斗,不过在修辞学上,二者相去甚远。辩论是好的;而战斗不是。战斗的目的是占对手的上风,而在辩论中,当你让听众站在你这一边时,你就算成功了。在汽车后座的领土之争也算是辩论,因为一个孩子试图说服他的听众,而不是通过打架获得,虽然这种情况很少见。

乔治说话比多萝西晚,原先是修辞学家们所谓的靠武力争论。.每次打架之后,我都问他,“你有没有让其他小朋友听你的?”多年来,他都觉得那是个相当愚蠢的问题,可能确实很愚蠢吧。不过最终,这个问题对他有了意义:在修辞学世界里,靠武力争论不算辩论。它从来无法说服,只能激起仇恨。为了合理地表示异议,孩子必须学习争论的三个基本工具。我是从亚里士多德那里直接学来的,用希腊语说:逻辑、气质与情感。逻辑是通过逻辑辩论。如果争论是孩子,那么逻辑就是聪明的那个,学习顶呱呱的高中生姐姐。强迫我的孩子有逻辑就迫使他们将自己想要的东西与给出的理由相联系。

“玛丽不让我玩车。”

“为什么她就该让你玩呢?”

“因为她是猪。”

“那么,玛丽给你车,是因为她是猪?”

重复孩子的前提(她是猪)和她的结论(所以她应该让我玩小汽车),她就不得不进行逻辑思考。气质, 亦即根据性格辩论,调用了说服者的个性、名声和值得信赖的能力。(逻辑让你在GPA中紧张不安,气质可以让你在班上当领袖。)我的孩子很早就知道好名声不仅仅是件好事而已;好名声具有说服力。在修辞学上,撒谎很糟糕并非因为它是恶习,而是它不具有说服力。家长更有可能相信一个值得信赖的孩子,接受她的论点。比如,如果两个孩子——所有嫌疑人名单——都否认吃了最后的曲奇,气质就变得重要了。

我:“你们中间有一个人拿了曲奇。”

多罗茜:“我以前偷吃过曲奇吗?”

我:“说得好。乔治?”

接下来是情感,即动之以情。这与攻心为上乃异曲同工。用修辞学术语讲,多萝西突然发脾气并不够“值得同情”,因为她太关注自己的感情,因此未能操纵我的感情。情感一词正好是“同情”的词根。当孩子学着读懂你的情绪,然后像演奏乐器一样拨弄它,你才算培养了一个好的说服者。

多萝西:“爸爸,你看上去好累。想坐下来吗?”

我:“谢谢。有什么企图?”

多萝西:“Ben & Jerry’s(冰激淋牌子,译注)。”

逻辑、气质和情感诉诸智力、勇气和情绪,大人孩子都一样。我们的大脑试图分析事实,胆量告诉我们是否可以信任另一个人,而我们的情绪让我们想就此做点什么。这是有效劝说的实质。我承认,蹒跚学步的幼儿可能会发现难以应用逻辑、气质和情感, 难以从战略上读懂玩伴的感受,但正如其他所有有用技巧,你必须从小开始。我不说“用你自己的话,”我会说,“看看你是否能说服他。”比如,当我的孩子老老实实地企图说服我让他们看电视,只要可能,我都会让步。这种胜利对他们是双重奖赏。他们既可以看电视,又可以享受自己取胜的乐趣。孩子们如此喜欢辩论,他们甚至连电视本身都怀疑。

“我为什么要吃会说话的糖?”

“会自己去洗手间的娃娃?我有个会自己去的弟弟。”好像我给他们打了广告免疫针一样。

当乔治7岁时,寒冬腊月的一天,他执意要穿着短裤去上学。首先,我用父亲的威严对他施加精神压力:“你必须得穿裤子,因为我是你爸爸,我告诉你就得这样。”可他只不过眼泪汪汪地看着我。

接着,我晓之以理:“穿裤子不会让你的腿皴,”我很通情达理地说。“你会感觉好很多。”

“可我想穿短裤。”

那么,我动之以情。我把裤腿撩起来,走来走去,“滴答滴,看看我,我要穿着短裤去上班。

“我看上去傻不傻吗?”

很傻,”他说,然后继续穿短裤。

“那么,你还要坚持穿短裤?”

“因为我看上去不傻啊。而且那是我的腿。我不在乎它们皴不皴。”

额滴神。他以气质(我看上可不傻)、逻辑(这是我的腿——跟你没关系)、情感(别担心——难受我自己处理)胜我一筹。这也是他第一次真正尝试辩论,而不是大哭大闹。我可不能让他输了。

“好吧,”我说。“如果我跟你妈妈向老师和校长说清楚了,你可以在学校穿短裤。但是外面必须穿滑雪裤。成交?”

成交。”他开心地去取他的滑雪裤, 而我则给学校打电话。几周之后,校长宣布乔治的生日为“短裤日”,甚至她自己都以裙裤现身。那可是二月中。我们都达到一个舒服——至少是修辞学意义上的舒服——共识,即对团队或社区决策的信任。

实际上,随着我的孩子们不断成长,也更加有说服力,我发现我自己输的辩论比赢的多。这让我抓狂,也让我骄傲。

亚里士多德的餐桌演说指南

1. 通过辩论教授决策。当你和孩子就一个问题的各个方面进行辩论时(今年夏天去海边还是去爬山?”),他们学会提出不同观点(“都要!”),然后决定执行哪个选择。

2. 侧重于未来。就过去(“谁把玩具弄乱了?”)或就现在(“好孩子不会把东西弄得乱七八糟。”)进行辩论,都不如侧重于做什么或相信什么更具生产力:“确保玩具收好的好方法是什么?”

3. 大喊大叫算“违规”。 任何妨碍辩论的都可以看作是违规:吼叫,冲出房间,或者回忆过去的家庭暴行会让你立即选择对方。

4. 报以正确的情绪。用不回应来回应尖叫和愤怒,但可以说,“好啦好啦。你可以做得比这更好。”

5. 有时,让孩子占上风。 当孩子们提出好的论点时,没有比奖励他们更好的教学办法了。以我为例,我过分依赖慢锅,使得我儿子要求“干”食物。“哪怕是猫食,”他说,“也不全都是汤汤水水的。”靠谱的观点。接着我就给他准备了汉堡包。超级干的汉堡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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